拆迁协议房屋不过户,是指在拆迁协议中约定房屋拆迁后资产的处置方式,即房屋不归拆迁业主所有,也不需要进行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需要明确房屋的使用权、维护责任和收益分配等内容。以下是一份拆迁协议房屋不过户的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房屋使用权
1.1 房屋使用权归居住在该房屋内的居民所有,包括商品房居民和征收房屋的原业主。
1.2 被征收房屋的原业主在协议签订后,可以继续在房屋内居住。
1.3 房屋内其他租户或者使用方需要与原业主协商,遵守拆迁协议的规定,共同协商房屋的使用和维护等问题。
第二部分:维护责任
2.1 房屋使用方有管理和维护房屋的责任,包括维护房屋的安全和卫生等。
2.2 被征收房屋的原业主也有义务协助维护房屋,包括维护公共区域和共性设施等。
2.3 对于房屋内出现破损、老化等情况,使用方需要及时进行修缮。
第三部分:收益分配
3.1 房屋的收益不归征收业主所有,而是由居民使用方自行享受,不受征收业主的管理和干预。
3.2 如果在房屋使用期间,原业主需要收回房屋,需要提前3个月通知更换居住地点,并且退还使用方在房屋内的装修费用等。
3.3 使用方可以根据需要出租、转让房屋,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拆迁协议的规定,不得违法转租或者转让。
以上就是拆迁协议房屋不过户的一份范本,具体协议的具体内容需要参照当地的法律法规和拆迁政策,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