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确认的意见》等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确权后,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居民小组,并赋予使用权人享有建设、使用、收益、转让等权利。
在此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税费,其中主要包括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印花税。
土地使用税属于属地税,主要由县级财政部门或者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税率根据不同地区以及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大小等因素而定。在缴纳土地使用税时,使用权人需按照规定履行申报、缴纳、报表填报等程序。
房产税主要适用于拥有建筑物的宅基地使用权人,其中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税率根据房屋产权证书上的评估价格而定。宅基地使用权人需要在房产税的缴纳和汇算清缴等方面遵守相关规定。
印花税主要适用于申请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等行政许可证件时,使用权人需要缴纳相关税费。
总之,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确权后需要逐项缴纳相关税费。然而,宅基地使用权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村居民小组,并不等于归属于个人,因此缴纳税费的义务由村民与村委会共同承担。实际上,若宅基地使用权人积极履行纳税义务,还可以享受一些相关福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