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犯罪行为,在刑事案件中需要进行法律认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罪的一种,是由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国家财产的一种行为。对于挪用公款能否零口供认定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零口供认定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前提条件。在我国刑诉法中,零口供认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因此,只有在被告人自愿供述的情况下,才能进行零口供认定。
其次,对于挪用公款这种严重犯罪行为,要求被告人总体供述属实。如果涉及的数额较大,零口供认定的可能性就相对较小。因为涉及到较大的财产数额,被告人的口供很难被法院所接受。反之,如果其涉及的数额较小,被告人可能会考虑选择自愿供述,并接受零口供认定的处理。
最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零口供认定时一定要注意,他们供述的事实必须属实。如果之后被发现供述不实,将进一步影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因此,经过充分考虑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选择了零口供认定,必须保证所供述的事实真实可信。
综上所述,对于挪用公款能否零口供认定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地给出肯定或否定的答案。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被告人选取相应的辩护策略时,需要充分考虑自己的情况以及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