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作为我国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地区之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许多区域的农村地区也相继接受了城市化的影响,许多村庄也被吸纳进城市规划中。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对于农村宅基地的使用和管理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那么,厦门的农村宅基地能否买卖呢?
首先需要明确,农村宅基地不属于商品房,不得买卖、抵押或者供租,土地使用权也不得转让。因此,就农村宅基地的性质来说,不能买卖。
同时,也需要看到,厦门的宅基地管理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规范和改革,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厦门农村宅基地的确权、登记和管理是依照《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的。但是,规定中也明确提出,对于已经选址、建设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宅基地,可以通过转让方式变更登记为商品住宅。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也对部分特殊情况下的宅基地转让作出了一定的规定。
综上所述,厦门的农村宅基地在官方的规定下是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已经建成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宅基地,也依然有一定的规定约束。因此,如果有关于宅基地的交易,需要符合规定后方可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