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夫妻离婚后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是一个十分敏感且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在法律上,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况做出具体裁定。
一般来说,在进行抚养权的判断时,法院会考虑以下几个因素:第一,父母对于子女的关爱程度,包括给予的关注、教育、生活照料等;第二,父母的个人素质,包括是否有不良嗜好、是否有违法行为、是否有经济犯罪等;第三,子女的意见,尤其是在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法院会更加注重孩子的想法和感受,尽可能地考虑到孩子的立场和利益。
在判断抚养权时,法院不会默认某一方的权利大于另一方,而是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正的裁决。如果一方没有拥有更多的照顾孩子的时间和良好的经济条件,那么对于子女抚养权的争夺很可能会转向另一方。所以,在要求抚养权时,夫妻双方应该充分考虑孩子的需要,尽可能以孩子的利益为第一要务。
总之,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决定应该以孩子为中心,依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并且做出公正的判断和裁决。夫妻两方没有权力高低之分,而是应该共同承担抚养子女的责任和义务,为孩子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