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是指夫妻之间擅自协商或暗中商量,虚假地达成离婚协议,以达到某种利益目的的行为。如果离婚是因为感情破裂等客观原因,且离婚后双方对抚养孩子的计划和实施达成了一致,那么可以根据约定进行抚养权的处理。但是如果离婚是假的,那么抚养权的处理就要依据法律规定。
假离婚情况下,如果孩子由其中一方单独抚养,对方有权要求探视,并有义务提供抚养费用。如果两方无法协商抚养事宜,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孩子的最佳利益进行判断,并做出判决。通常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孩子的生活环境、亲情状况、家庭教育背景等因素,来决定抚养权归属问题。
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权,如果是在假离婚情况下达成的,则该约定无效。法院会认定该离婚协议属于虚假协议,并判定抚养权归属到合法的抚养人身上。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应该慎重考虑孩子的利益,不要盲目决定离婚,更不能互相勾结,伪造离婚协议。
总之,假离婚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处理需要根据法律进行,不能仅仅根据伪造的协议来决定,法院会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作出适当的判断。同时,夫妻双方也应该树立正确的离婚观,真实面对离婚的事实,以孩子的需求为出发点进行协商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