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是指由政府出于城市改造、规划等目的按照合法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居民住房进行补偿安置的一种社会保障措施。拆迁房的产权归属以及相关的财产分割一直是离婚纠纷的焦点问题之一。在婚前,如果双方不存在财产分割协议,则按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归共同财产,无论是拆迁房还是其他类型的房产,在离婚时都需要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分割。
而如果夫妻在婚前就签订了拆迁房的财产分割协议,这种协议在离婚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财产可以由夫妻共同协商一致进行财产分割,且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拆迁房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在婚前签订,双方在签订时是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且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这种协议在离婚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在签订拆迁房婚前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况,则该协议是无效的。此外,即使是签订了有效的协议,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双方仍然需要遵循《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依据协议确定的产权变更需要在房管部门登记等。
综上所述,拆迁房婚前协议在离婚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需要双方在签订时遵循法律规定,并在执行过程中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