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拆迁安置房备案工作是由市住建局负责,并且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文件的要求来实施的。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和《福建省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必须在竣工之后进行备案,备案之后才能投入使用。因此,厦门拆迁安置房的备案时间一般需要一定的时间。
根据最新的相关规定,厦门市拆迁安置房的备案工作一般需要在房屋竣工之后的3个月左右完成。具体来说,开发商需要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向市住建局提交一个备案申请。市住建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查,如果发现问题,则需要开发商进行整改,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则会给予批准,并记录在房屋备案管理系统中。此时,拆迁安置房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总之,厦门拆迁安置房的备案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一般需要在竣工之后的3个月内完成。开发商需要按照相关要求提交备案申请,并在市住建局的审查、核查和整改要求下完成备案工作。只有通过备案批准,拆迁安置房才能正式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