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产管理条例》,所有房产都要缴纳房产税。因此,厦门拆迁安置房同样需要缴纳房产税。
拆迁安置房通常是政府为了给拆迁户提供住房而建设的房屋,是一种公共租赁房。由于其建设成本较低,租金、销售价格均较低,因此当地政府通常不对其征收土地出让金。但是,这并不代表取消了房产税的征收。
具体缴纳房产税的时间和额度根据该房屋所有权不同而定。如果拆迁户获得该安置房的使用权,则需要按照城镇土地使用税原值的1.2%缴纳房产税。如果该房屋为国有,则无需缴纳土地使用税,但需要按照房屋评估价值的1.2%进行房产税的缴纳。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该拆迁安置房在满足政府的安置政策后进行转让,购房者需要重新缴纳房产税。而且,购房者购买房屋时,需要支付购房款的同时缴纳房产税、印花税等,这些税务成本将是房款之外的额外支出。
总之,厦门拆迁安置房同样需要缴纳房产税。提醒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需了解相关税费情况,确认清楚是否需要承担房产税等额外成本,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