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协商达成的一份协议书,其中包括有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事项的约定。而关于离婚原因,具体是否需要在协议书中作出说明,其实并没有法律上的规定,取决于双方自愿。
有的离婚协议书会明确写出离婚原因,比如双方婚姻关系已经破裂、互相不再爱对方、生活在一起不再和谐等等。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能够让双方更清楚地认识到离婚原因,并对离婚后的行为做出更加准确的约定。同时,这也能够为以后在处理继续存在的纠纷时提供明确的依据。
而有的离婚协议书则不会写出具体的离婚原因,双方只是在协商中达成了目前都已经认同离婚这一点。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的重点会放在如何妥善处理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等问题上。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让双方更加注重未来生活的规划和安排,而不是仅仅停留在过去婚姻矛盾的具体细节上。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明确写出离婚原因,是由具体情况而定的。无论如何,离婚协议书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让双方在离婚后能够更加和平、理性、合法地解决各种问题,以便让双方都能够早日走出婚姻矛盾的阴影,开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