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专门供农村居民居住、生产和生活的用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但宅基地使用权归农村居民所有。因此,宅基地不能单独出售或转让,但可以随着农户的流动而转移、转让、置换,但必须通过集体土地的承包。如果要对宅基地进行转让,需要以下的程序:
1、 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申请农村宅基地的居民应当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确认其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
2、 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方案的制定。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须经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且必须由该组织制定转让方案,并报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
3、 宅基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将宅基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宅基地使用权正式转让。
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宅基地转让手续时,需注意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同时,各地的农村土地使用政策也有所不同,具体操作时应根据当地的政策法规进行操作,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