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是指政府或企事业单位依据法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对房屋进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资金或物品补偿。在拆迁过程中,往往需要签署拆迁协议书,那么谁签协议书呢?
首先,拆迁协议书是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其签署者应当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当事人。这里,当然包括被拆迁人和征收单位,因为他们是拆迁协议书所涉及的双方。此外,如果存在租赁关系,则需要将租赁合同中的房东或承租人也包括在当事人范围内。
其次,在签署拆迁协议书时需要遵守法律程序,一般情况下应由征收单位发出拆迁通知书,通知被征收人有关拆迁补偿事宜并提出协商意见。当征收单位与被征收人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书,此时签署者就具备了法律效力。
还要注意的是,拆迁协议书中应当包括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补偿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合同书应当是双方协商一致之后再签署。如果被征收人需要委托代理人签署合同,必须提供相关委托授权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总之,签署拆迁协议书需要在法律程序下进行,并由双方达成协议的当事人进行签署,协议中应当包括具体的补偿标准、方式等内容,同时还需要注意相关文件的鉴定认证以及拆迁协议书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