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租的店铺分配原则上应该根据离婚双方的协商和法律规定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首先,应该考虑店铺的租赁合同是由谁签约的。如果店铺的租赁合同是由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单独签订的,那么店铺的归属应该在这一方名下。但如果是由双方共同签订的,则应该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进行分配。
其次,应该考虑店铺的营业额和利润情况。如果店铺的营业额和利润主要来自于一方的经营能力和操作,那么这一方应该有优先权获得店铺的经营权。但是如果店铺的经营需要双方的共同经营和管理,并且离婚协议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分配。
最后,应该考虑店铺的现有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前景。如果店铺的经营状况不佳或者未来发展前景不明朗,那么可以考虑协商分配或者由法院裁定分配。
总之,离婚协议中的店铺分配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商,并应该在法律和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