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前达成的一份协议书,用以协调离婚过程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问题。而司法公证则是指经过公证机构进行证明的各类法律行为,包括离婚协议。在我国,司法公证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司法公证是一种法定的证明方式。我国《证据法》明确规定,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是作为证据的一种形式。加之司法公证需要经过公证机构审核,并由公证员签章确认,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证明性,因此是权威、可信的法律证明方式。司法公证能够证明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
其次,在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离婚协议的效力。我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达成离婚协议,但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人的利益。离婚协议必须经过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审判机关审核确认,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生效。”因此,无论离婚协议是否经过司法公证,只要符合法定程序并得到人民法院的审批,即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司法公证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并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但是,对于离婚协议的准确性、合法性,仍需要当事人在离婚协议达成前多加审慎,以免因不当操作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