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迁迁协议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需要签署双方自愿并确保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因此,签署协议是必须出席签订场合的当事人本人进行的,不能代签。具体来说,如下:
首先,签署迁迁协议是一项双方同意的法律行为,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房屋所有者,必须亲自出席并在合同上签名。如果他们不能亲自到场,合同就不能签署。
其次,代签一般是指代为签订授权书、代为缴费等业务,需要进行授权、出具授权书等手续。但在签署迁迁协议的情况下,其涉及的权利和利益较为复杂,签订人必须个人到场,经过双方设计文本并亲自参与签署,才能达到法律效力的目的。
最后,只有签署方能真正了解协议内容的全部细节,避免被其他利益方扼杀。如果仅仅代签协议,可能会导致签署方不知道自己签署的是什么协议,后果可能会很严重,因此,从合法性和合理性角度考虑,不能代签。
综上所述,签署迁迁协议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需要在签订场合双方本人亲自出席,协商并签署才能达到法律效力的目的。任何代签行为都是不合法的,这不仅可能导致违法,还会损害双方的合法权益,给自己带来严重的后果。因此,任何公司或个人应该遵守法律规定,切勿代签迁迁协议,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