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协议离婚期间,夫妻双方还没有正式离婚,财产分割也没有最终确定,因此在这个阶段财产的卖出存在着一些限制。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结婚期间所得的所有财产,包括婚姻期间取得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夫妻协议离婚期间所持有的财产,在离婚具体分割之前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单方面出售,必须经过共同协商后作出最终决定。
其次,在协议离婚期间,财产的卖出可能会影响到离婚财产的分割,因此需要慎重考虑。如果夫妻一方在协议离婚期间单方面出售共同财产,可能会导致财产损失和彼此的婚姻产生更大的矛盾和纷争。
最后,在协议离婚期间,夫妻双方可以考虑暂时性地出售一些财产,以便满足离婚后各自生活的需要。但是,这些财产的卖出也需要经过双方共同协商,不能破坏夫妻之间的良好关系。
总的来说,在协议离婚期间,夫妻双方要注意保护共同财产的权益,不要单方面出售共同财产。同时,要遵守夫妻共同协商的原则,在离婚分割财产之前不要贸然出售财产。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夫妻离婚后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