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协议书是在离婚过程中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一份协议,规定了夫妻双方在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一旦双方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故一般来说是不能反悔的。然而,在某些情况下,由于一方因为受到当时各种因素的影响,或者因为签订协议时没有了解协议的含义和后果,从而一时冲动或者被诱骗等原因,导致后悔或者认为自己被不公正对待。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想改变已签订的离婚财产协议书,应当在协议书签署之后的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原先的离婚协议存在重大瑕疵,且这些瑕疵对当事人的权益造成了损失。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出裁决,来决定是否修改现有的离婚财产协议书。
总的来说,离婚财产协议书虽然具有法律效力,但也不是不能改变的。如果当事人后悔或认为协议有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申请变更。但是,一旦协议被签署,应当慎重考虑,并充分了解协议条款的含义和后果,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