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是否需要包含探望权是一个很常见的问题。在很多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确实需要规定子女的探望权,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保障。不过,也有一些情况下,双方可能不想要规定探望权,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否可以真的不规定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子女的探望权是由法律保障的,不是双方协议可以随便修改的。因此,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必须要遵守有关法律规定,而不是忽视掉子女的权益。如果双方没有就探望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关裁决。
其次,即使在离婚协议中未明确规定探望权,子女和非监护人父母之间仍然存在法律关系,子女的基本权利应当得到保障。而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是一种永不磨灭的关系,即使离婚了,仍然应该带给孩子爱、关心和温暖。
总之,作为父母,我们必须对孩子的权益负起责任。离婚协议中规定子女的探望权,是为了保障孩子的权益,维护父母之间的良好关系,也是对孩子们最基本的尊重。所以,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应该认真考虑子女的利益,尽可能地为孩子争取更好的生活条件和更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