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全部财产协议书是指离婚夫妻通过协商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财产分割进程等内容。这种协议书的有效性取决于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离婚全部财产协议书必须是在夫妻自愿的前提下达成的,且协议内容合法。在协议达成的过程中,双方必须自主决定财产分割方案,不能有外部因素干扰,如家庭暴力、威胁等。此外,协议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例如,财产分割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财产分割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子女抚养问题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这些法规的规定执行。
其次,协议书必须经过法律程序的备案才能生效。夫妻双方签署了协议书后,必须到当地司法机关办理离婚程序,并将协议书提交审批、备案程序。如果协议书违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将予以不予批准的裁定,协议书则无效。
最后,协议书一旦生效,就可以作为依据执行。离婚全部财产协议书是夫妻协商达成的一种和解方案,其法律效力不亚于法院裁判。而且,协议书更能体现双方的合法权益,往往更能实现公平公正。
综上所述,离婚全部财产协议书的有效性取决于其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应该在协商分割财产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且协议书必须经过法律程序的审批、备案程序,方可生效,否则将面临协议书被撤销等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