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在公务活动中,以非法手段将公款占为个人之用。这种行为影响了国家的财政安全,也破坏了公务员的形象,被认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
在中国,挪用公款被视为贪污犯罪之一,属于刑事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数额尚较大的,应该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因此,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而言,不仅会面临刑事惩罚,同时还会面临政治、社会、职业等各方面的打击。更何况,取保候审的前提是个人没有被法院控制,而挪用公款已经涉嫌犯罪,是否符合这一前提显然仍有待商榷。
因此,挪用公款取保候审是非常困难的。即使被批准取保候审,也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并遵守特定的规定,比如不得离开居住地和不得干涉证人证言等等。如果不遵守这些规定,将会导致保释被取消,同时还可能面临其他刑事责任。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非法的行为,涉及到财政安全和公众利益,会引起严重后果。对于涉及挪用公款的人员而言,除了各种刑事惩罚外,取保候审也是非常困难的,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