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往往是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重要一环,它关系到子女的成长和家庭的稳定。然而,一些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却被一些亲子关系不良的父亲套路推脱,或者被一些不负责的母亲挥霍,导致子女的成长受到了严重的影响。
一些抚养费很少的原因可能有以下几点:
1. 双方离婚时,财产分配可能不公平,导致一方承担不了太多的经济负担,或者抚养费只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如果离婚财产分配不公平,需要依法申请调解或诉讼,让协议更加公正合理。
2. 当前我国抚养费的标准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只是根据双方收入、子女年龄、教育费用等因素来提出一些抚养费的建议标准。因此,离婚双方在协商抚养费时,往往会按照个人经济能力、子女的具体情况等来协商制定。
3. 离婚双方的沟通不足,导致一方太过于消极,没有积极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可能也是导致抚养费很少的一个原因。因此,在离婚协议中,需要双方尽量沟通顺畅,让协议更加公正合理。
当然,无论抚养费数额大小,离婚双方都需要承担起育儿的责任,并保证子女的成长和发展。如果离婚协议中抚养费过低,也建议离婚双方在后期协商调整,以保证子女的正常成长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