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到的情况,离婚协议书需要敲章的情况并不是固定的。具体来说,它取决于协议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相关规定。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书是一种合同文书。和其他合同一样,合同的有效性受到法律和合同双方自愿的约束。因此,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或当地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有可能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
在某些地区,因为公证书的书面形态证明了事实的真实性,因此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公证章是一种常见的做法。加盖公证章不仅能够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还具有证明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的作用。而在其他地区,由于地方政策的不同以及人们的文化习惯的不同,敲章可能并不是必需的。
因此,解答离婚协议书是否需要敲章的问题,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策。如果当地规定需要敲章,双方需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反之,如果当地没有这个规定,双方就可以自行协商并商定相关事宜,就无需敲章了。
最后需要重申的一点是,在离婚协议书上加盖公证章或其他印章,虽然能够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但协议双方最重要的还是应该通力协作,遵守协议约定,落实好协议书上的各项内容。只有这样,才能使两人顺利离婚并走出新的人生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