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为了进行城市更新、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规划等项目而征收市民房屋后给市民提供的一种安置方式,旨在使被征收者得到合理的安置和补偿。关于拆迁安置房能否要求现房,其答案并不是简单明了的。下面从几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根据《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拆迁安置应当采取新建、购置、租赁等方式。这也就意味着,政府可以为征收的房屋在别处修建房屋并提供给被征收者,也可以向市场购买符合标准的房屋,或将被征收者安置到租赁住房中去。因此,拆迁安置房的类型并不唯一,不一定能够要求现房。
其次,拆迁安置房的类型还受到地区、城市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比如,在一些二三线城市,拆迁安置房的供应和质量还不能和一线城市相比,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要求现房可能就非常困难了。而在一些一线城市,政府拆迁后给予的安置房往往是高档公寓或别墅,那么这时想要要求现房就有可能比较容易。
最后,是否要求现房还要根据市民本身的需求和经济能力来决定。如果拆迁安置房的位置、业态和面积等条件都符合被征收者的需求,并且该地区的房产市场趋势良好,那么选择原楼房造价适中的拆迁安置房不失为一种合理的选择。而如果被征收者存在要求现房的条件和充足的资金,也可以选择购买市场上符合需求和资金能力的房屋。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到底能否要求现房是要看具体情况而言的。被征收者需要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市场情况、项目政策等因素来选择最优的安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