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判定三岁以下的孩子的抚养权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还处于发育的关键时期,他们需要更多的关爱和父母的陪伴。同时,如何确定三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还需要考虑到父母的实际情况。
首先,法院通常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最优福利,这意味着将以孩子最好的利益为根据,而不是以父母的意愿为基础来做出决定。孩子的最优福利通常包括他们的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因此,如果一个父母对孩子的打扮、饮食、保健、安全和爱护更好,那么法院可能会授予与他/她的抚养权。
其次,双方父母的实际情况也会考虑在内。比如,是否有一个稳定的职业、可靠的收入以及房屋等。如果其中一个父母没有一个固定收入或住所,那么法院可能会决定把孩子的抚养权授予另一方父母。
此外,法院还可能考虑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以及父母之间的协调性。如果一个父母迫使孩子与自己待在一起,而不懂得尊重孩子的意愿和需求,那么法院可能会把更多的抚养权交给另一个互相尊重另一半意愿、能建立和谐关系等方面表现更好的父母。
综上所述,离婚时,三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的判定是相对复杂的,需要综合考虑很多方面的因素。如果双方父母都能够表现出优质的抚养技能和关爱能力,法院可能会决定共同抚养。但是如果双方父母之间关系冲突严重,那么法院可能会把抚养权交给其中一方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