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离婚达成协议的书面证明,它记录了离婚双方在财产、子女抚养、同居房屋等方面的约定。但是,离婚协议书并不是法律上的约束性文件,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在法律上,离婚协议书只有在符合法定形式的情况下才能具有效力。比如,离婚协议书必须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由相应法律机构认证才能生效。如果离婚协议书未经相关法律机构认证或无法证明双方自愿签署,那么该协议书就具有无效性。
此外,离婚协议书也存在被撤销的可能性。一方在签订协议书后,如情况发生变化,例如对财产分配协议不满意或有新的要求,就可以申请撤销协议书。当然,使协议书无效的原因也可以有其他因素,比如当事人的非自愿或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等。
最后,如果离婚协议书与法律或相关法规存在冲突,也会导致协议书失效。例如,协议书中规定的财产分配涉及到法律限制的事项,那么这部分内容就无效。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并非一定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规定。同时,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那么协议书也将无效。因此,离婚协议书的具体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