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拆迁安置认定书丢了,需要及时采取措施,以免耽误自己的拆迁安置进程。
首先,应该向当地拆迁安置办公室进行咨询,说明自己的情况,并申请重新办理拆迁安置认定手续。办公室一般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以便查询确认。同时,也可以要求办公室寄送拆迁安置认定书到本人指定的地址,或者到当地派出所取证件。
其次,如果当地居委会或派出所能够提供帮助,可以向他们咨询并请求协助。他们通常在安置认定书的核对和审核方面具有较大的权力,并可能能够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最后,如果以上方法均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办理拆迁安置认定手续。法院将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决,并确定该房屋的拆迁补偿和安置方案。
总之,如果拆迁安置认定书丢了,需要及时认识到问题的紧急性,积极采取措施,以便尽快恢复拆迁和安置进程,同时也可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