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规定在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需要由法院进行判断和决定。而判断的标准主要是综合考虑父母的经济条件、个人品质、教育水平、对孩子的感情等因素。对于有房子的父母,经济条件可能更有优势,但这并不是绝对的决定因素。
首先,法院并不是只考虑经济条件,而是会全面考虑父母的个人条件和对孩子的关爱程度。如果有一方虽然没有房子,但是有稳定的工作和较高的收入,在其他方面表现良好,那么法院可能会给予抚养权。
其次,房子并不是衡量一个人能否爱护孩子的唯一标准。在现代社会,家庭是一个复杂的组合体,靠的不仅仅是财富,也有亲情、关爱和信任。所以,有时候,孩子的抚养也不能只考虑到父母的经济条件。
最后,对于没有房子的父母而言,可以选择租房、购买公寓等方式来改善自己的住房条件,从而增加自己的抚养权选择的可能性。所以,没有房子不一定意味着就不能拥有抚养孩子的权利。
综上所述,虽然有房子是一个综合条件的优势,但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法院会全面考虑双方的情况并作出公正判断,而父母也可以通过提高自身能力和改善居住条件来争取抚养孩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