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可以作为证据用于推翻抚养权判决,但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公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公证员作为中立的第三方,在签署公证书之前会核实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因此,公证书中所包含的信息和内容往往被视为有力证据,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得到很高的认可度。
在涉及抚养权的案件中,公证书可以作为一种重要的证据材料,用以推翻现有的抚养权判决。例如,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存在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公证书可以作为证据用来证明该方的不当行为,进而影响到抚养权的归属。
然而,公证书并不是决定性证据,诉讼结果可能受到其他证据的影响。在抚养权诉讼中,除了公证书,还有其他事实材料、亲子鉴定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这些证据一起被综合评估后会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
因此,尽管公证书在推翻抚养权判决中可能具有重要作用,但需要考虑到所有材料的可信度和客观性,并进行综合评估和比较分析,以形成最终的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