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3月1日起,我国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其中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长期分居;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协议,认定对方重婚、有通奸行为或者虐待、遗弃、恶意弃养家庭成员;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因此,现在的协议离婚可分为两种情况:有过错方和无过错方。如果有过错方,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如果是无过错方,则可以通过双方协议达成离婚协议,并向法院进行离婚登记手续。
在达成离婚协议后,双方需要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离婚时需要注意,双方要认真履行协议,如有违反,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的离婚案件,一般需要双方共同前往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在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双方可以灵活协商,达成真正意义上的“协议离婚”。
总体来说,协议离婚有利于减少矛盾和纠纷,也有利于保护离婚当事人的权益。同时,协议离婚也需要夫妻双方进行理性、诚信的协商,有效避免协议纠纷,保证离婚协议的可靠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