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拆迁安置是一个常见的现象;当地政府通过拆迁,清空土地为工业、住宅和商业开发腾出空间。
从全国范围看,划拨拆迁安置用地出现用于商业、住宅开发的趋势,也就是所谓的“转性商用”。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筹集更多的资金,会向开发商出售政府划拨的拆迁安置用地。这导致了拆迁安置用地的“市场化”,一般要比周围的地段市价高。
从法律层面来说,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已经规定,政府在拆迁补偿时,应当保障拆迁户合法权益,同时明确了政府购地用于拆迁安置的政策。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划拨的拆迁安置用地不能出售,而且与开发商合作的形式也能够经过国家土地出让进行合法交易。至于在当地,市场上的价格方面是需要政府进行规管和监管才可以确保公平交易,防止出现炒作等情况。
拆迁安置用地出售的主要问题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是否将拆迁户的合法权益确保到位。考虑到这一点,政府在拆迁管理制度上需要更好地完善法规,同时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管力度,以确保拆迁安置用地的公正合理开发和利用,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