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集体土地上依法取得的居住用地。由于历史原因和管理不严导致有一些宅基地存在确权难、乱占乱用等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宅基地的发展和农村土地资源的保护。为此,确权和收回农村宅基地已成为当前重要的农村土地管理工作。
一、确权
在确权工作中,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政策以及乡、村级集体土地规划,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明确宅基地范围、性质和使用条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主要的确权流程如下:
1.资料审核。乡、村级土地管理机构对农民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调查核实宅基地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边界位置等。
2.公示说明。将审核结果及农民提供的宅基地使用情况公示在乡级政府和村级委员会公告栏上,接受农户的异议申请。
3.异议申请。农民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乡、村级土地管理机构提出异议申请,经复核确认后再做出决定。
4.公告发放。审核确认后,发放宅基地证或宅基地使用、管理合同,并同时将信息公告到乡、村级土地信息平台上。
二、收回
1.行政收回。宅基地使用违法、变相转让、擅自改变用途、乱占乱用等情况,需要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收回,由乡、村级土地管理机构依法实施。
2.协商收回。当某些宅基地使用权存在争议,无法解决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协商收回。
3.变更土地用途。在农村土地计划调整和城镇化进程中,需要把一些宅基地用作公益用地或转作其他用途,可通过协商变更土地用途实现。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收回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护农村土地资源的重要措施,需要加强法律政策普及,完善管理制度,做好督查检查,确保工作流程规范有序,争取实现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