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通常是离婚时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其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财产赡养等方面的约定。在协议中,双方可以约定继承问题,但这需要遵循一些法律规定。
首先,离婚协议约定继承必须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三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关系是法律规定的,由法律规定的人按照法定顺序和份额继承。也就是说,除非双方取得继承权的法定顺序和份额发生变化,否则离婚协议约定继承是无效的。
其次,离婚协议约定继承必须保证公平合理。离婚协议不得损害国家的利益、公共利益、第三人的权益。如果离婚协议在继承问题上偏袒某一方,或者损害到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权益,协议将被视为无效。
最后,离婚协议约定继承必须符合法律程序。双方必须在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并且必须依法进行公证等手续。否则,双方约定的继承问题也将无效。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约定继承是可行的,但必须符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制定离婚协议时,双方应该充分考虑继承问题,并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