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租赁在某些情况下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宅基地条例》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由宅基地农户享有,但是不得转让、抵押和出租。这是因为宅基地的本意是为农村农民提供基本的居住和生产用地,而非投机和牟利的手段。
然而,在实际中,一些农民或宅基地的承包者仍然将宅基地出租给外界,以获取额外的收益。这些违法行为不仅侵犯了其他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削弱了宅基地的基本属性,引发土地资源浪费和乡村环境破坏等问题。
当然,在局部情况下,政府可以酌情考虑允许一部分农村宅基地出租。比如,确实存在一些无儿无女或老有所依的老人需要租借农村宅基地来生存或照顾后代,或是需要外部务工人员租用宅基地居住来保障当地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但是,这些租赁行为都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监管,确保符合法律标准和国家政策,不能任由个人行为任意操作。
因此,尽管农村宅基地租赁存在局部的合法情况,但总体上来说,如果没有得到政府的明确授权,农村宅基地租赁依然是一种违法行为,容易引发各种不良后果,个人和政府都需要高度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