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协议不履行的情况,可以在各级人民法院进行起诉。具体地说,在选择起诉的地点时,需要考虑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和诉讼方便性两个因素。
对于管辖权,一般来说,离婚案件的管辖权由离婚双方的居住地或者离婚原告的住所所在地所在的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市级人民法院履行。如果双方的居住地在不同的地方,可以在双方居住地或者离婚原告的住所所在地所在的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省级人民法院履行。
此外,还要考虑到诉讼方便性的因素。如果离婚案件涉及到的财产、证据等主要事实都在某一个地方,那么起诉应该选择那个地方的法院。另外,如果离婚案件涉及到跨省分的诉讼,也需要考虑到起诉所涉及的证人和财产等是否容易到达和处理的因素。
总之,在离婚案件中,根据案件的管辖权和诉讼方便性进行选择起诉地点,可以更好地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和公正地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