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双方需要达成一致意见,确定各项财产分配、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问题,签署后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审批通过后方能拿到离婚证。
然而,由于一些原因,双方可能会在签订离婚协议后改变立场,想要修改协议内容。那么,离婚协议签订后能否变更呢?
首先,需要明确一点,离婚协议签署完毕且已经提交审核的,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更改的。因为涉及到法律效力及规定,如果随意更改可能会对双方造成不利影响。
但是,在审核过程中,双方可以协商重新进行协议修订,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修改后再次提交给相关部门审核即可。而且,如果审核局还未发出审批通知书,有些修改还是可以允许的。
但是,若双方已经签署了完整的离婚协议,审核局已经给出了审批通知书,这时就只能在特殊情况下进行合法修改。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亲自到法院进行申请,同时需要出示充分的证明材料,说明协议需要更改的原因及具体内容。经过审查后,如果认为修改有必要,法院会发出裁定来允许修改。
总之,离婚协议的变更需要经过审核部门或法院的认可,不能随意更改,更不能随意撤销。所以,在签署离婚协议前,一定要认真考虑,慎重决定,以免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