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约定了离婚后夫妻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赡养等事项。离婚协议书在法律上并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只有经过法院认可,才能成为有效的法律文书,需要完成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起草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体现夫妻之间自愿、平等、协商和公平原则,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共识,必要时还需经过法律专业人士的审核。
第二步,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离婚协议书需要在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机关会对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如果夫妻无法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要求公证处进行调解。
第三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旦离婚协议书经过公证,夫妻双方就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离婚。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需要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向法院提交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第四步,法院审理并判决。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就会认可并作为离婚协议的书面证据。如果存在不合法的条款,法院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其进行修改或者调解,在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后作出判决。
最后,当离婚协议书经过司法程序确认并生效后,夫妻双方应遵守协议,恪守诺言,共同完成离婚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