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后书面表达的文件,其具有法律效力。为了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矛盾和争议,离婚协议书必须符合法律规范,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下列是离婚协议书需要满足的有效要件:
1.协议内容必须真实。双方应当如实填写离婚协议书内容,并用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户籍、财产等情况。如果存在隐瞒、欺诈等情况,协议书就失去了真实性,双方约定无效。
2.协议内容必须合法。离婚双方约定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例如,如果协议中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规定来制定方案,否则协议就无效。
3.协议内容必须公正。离婚双方必须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原则下达成协议。协议内容应当是双方意愿的真正反映,不能存在单方面占优势、对另一方不公平的情况。如果一方被迫签署协议,或者协议内容明显不公正,协议就失去了公正性,无效。
4.协议书必须签字、盖章和公证。双方必须亲自签署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上盖上印章,以证明其真实性。协议书还需要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确保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只有具备上述要件的协议书,才能被认定为有效的离婚协议书。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时达成的重要协议,其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切实遵守法律规定,将真实、合法、公正的意愿反映在协议书上,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