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未满3周岁的儿童仍然属于婚姻中的无行为能力人,其监护权由父母行使。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父母不可以协议离婚。当孩子满1周岁时,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
首先,如果夫妻已经达成一致协议并正在进行离婚诉讼,孩子满1岁并不会对协议离婚产生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需要通过法院审判后,才能正式离婚。如果法院认为离婚协议合法且保证了未成年儿童的权益,离婚协议便可获得法院认可。
其次,如果夫妻已经达成协议,但还没有进行离婚诉讼,则孩子满1岁会对夫妻的协议离婚产生一定影响。因为这种情况下,需要通过立案、调解、裁判等程序,达成合法有效的协议。如何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赡养等问题,是需要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核认可的。如果夫妻协议无法保证未成年儿童的合法权益,或协议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就不能获得法律认可,也不能完成离婚程序。
总体来说,孩子满一岁并不会对协议离婚产生绝对的影响。夫妻在离婚时应该多了解法律规定,坚守道德底线,尽可能充分保障未成年儿童的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