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的楼顶一般来说是不能买卖的。这是因为,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和企业为了公益目的而出资兴建、给被拆迁人提供安置的一种住房形式,其产权性质不同于商品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不能随意出售给私人。
此外,由于拆迁安置房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进行楼顶买卖可能会涉及到法律问题,例如违反了国家对拆迁安置房的相关规定。对于违法行为,国家会对相关的个人或企业进行惩罚,因此强烈建议不要尝试进行拆迁安置房楼顶的买卖。
当然,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政府和企业决定将拆迁安置房的楼顶用于商业用途,或需要对楼顶进行维修和改造时,可能存在对楼顶进行出售或使用权转让等情况。但是,这种行为也需要经过政府和企业的正式程序,并且购买方需要进行相关的合法手续,并保证不会侵犯到拆迁安置房居民的合法权益。总而言之,拆迁安置房的楼顶一般情况下不能买卖,如果确实需要进行相关操作,需要经过政府和相关行政部门的正式程序,并进行相应的合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