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对相关法律的了解,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是有一定限制的。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再婚后的财产归属原则是各人各份,即双方各自持有自己的财产。因此,继承宅基地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限制。
其次,按照《农村宅基地条例》第八条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继承权是优先给予直系亲属的。也就是说,如果宅基地的原始继承人是父母,而他再婚后去世,其继承权将优先给予其子女,而非再婚配偶。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再婚配偶有相应的法定继承权,则他/她同样可以继承宅基地。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共同所得的财产在一方去世后可以归另一方所有。如果宅基地是婚后所得的共同财产,那么再婚配偶同样可以享有继承权。
总之,农村宅基地二婚的继承权是复杂的,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细节和限制,建议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