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划定的专供农户建房住宅的土地,其用途为住宅和与住宅挂钩的其他附属设施。根据《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规定,农村宅基地的面积应不少于300平方米(即约0.07亩),而且宅基地的使用权为农户所享有,不得转让、出租、抵押、转包、转让使用,且必须保证农户住宅使用期限内的基本生活需要。
在实际情况中,一些地方根据当地情况适当调整了宅基地的面积。河源市的农村宅基地面积一般保持在300平方米以上,具体还要看当地的政策调整与土地资源情况。此外,还需注意的是宅基地的规划使用也要遵循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
总之,根据国家和当地政策规定,河源市农村宅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这一面积可以满足农户居住和生产发展的基本需要。而在具体的规划和使用中,还需遵循相关的政策规定,使得农村宅基地的合理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