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份涉及到双方利益的法律文件,根据《婚姻法》规定,需要双方自愿才能签署,一旦签署后就有法律效力。但实际上,有时候其中一方并不想离婚或者不愿意遵守协议书中的约定,那么该怎么办呢?
首先要强调的是,离婚协议书是属于夫妻双方自愿签署的协议,或者是经过调解达成的协议,因此任何一方不愿意履行协议约定都是不合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协议书已经签署,但一方不想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协议,法院可以依据离婚协议书判决强制执行,并可以根据情况对拒不履行协议的一方进行惩罚。
如果协议书还没有签署,一旦有一方表示不同意,就必须重新商谈,并在达成新的协议后才能签署。如果协议书上的具体约定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以再次协商或者向法院申请离婚调解或离婚仲裁。
总之,在签署离婚协议书前,双方应该充分了解协议内容,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确保自己的利益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有一方在协议签署后不遵守协议,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