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是一种会引起肝脏炎症的病毒,会对肝脏造成损伤,甚至严重到导致肝癌和肝硬化。对于已感染乙肝病毒的家长而言,他们普遍担心自己的病情会影响到其子女的抚养权。事实上,由于乙肝病毒的传染性较高,家长不按照相应的预防措施会使孩子感染上乙肝病毒,这样既不利于孩子的身体健康,也会对其长期的精神和生活造成不良影响。所以,在取得儿童抚养权方面,乙肝病毒确实会被视为一个不利因素。但是是否会受到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对于已经感染乙肝病毒的父母,他们需要遵循相应的治疗方法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定期医疗检查,以减少病毒的传染性。同时他们也需要告诉孩子如何保护自己免受感染。
其次,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会结合各种情况来判断抚养权应该归谁。比如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父母的经济状况、教育水平等等。如果孩子的母亲感染了乙肝,但是经过治疗后乙肝病毒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并且她能保障孩子的生活和安全,那么她仍然可以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最后,在法律上并不存在确切的规定来限制乙肝病毒患者的抚养权。如果在未来的某个时候司法机构制定了相应的规定,需要针对乙肝患者的抚养权作出规定时,那也应该是一种合法和合理的限制。
综上所述,尽管乙肝病毒的潜在危害可能会对儿童抚养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是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并不会将乙肝患者视为完全无资格获得儿童抚养权的人群。具体情况需要视乎乙肝患者的健康状况,以及其自身的生活和教育能力等因素来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