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农村地区,宅基地是政府划拨给乡村居民的土地,主要用于建房、生产农作物、养殖家禽等自给自足性的经济活动。同时,随着农村人口的流动和城市化的加速,越来越多的农村宅基地因为人口减少或者移民而闲置下来,这时候就需要对空余宅基地进行收费管理,以实现有效利用。
首先,政府可以通过授权或者出售宅基地来获得收益。宅基地的非城市化质押观念还比较薄弱,出售可能更为容易。省、市、县政府可以通过拍卖、竞价等方式来卖出多余的宅基地,引入市场机制,实现创收。
其次,政府可以向现有的农户收取一定的管理费或者出租宅基地,通过短期或者长期出租而获得收益。这种方式比较具有可持续性,可以通过出租的方式来利用空置的宅基地,从而确保宅基地的有效利用,又不会对乡村居民造成过多的经济压力和困难。
最后,政府也可以通过税收来管理空余的宅基地。根据不同的地区和土地用途,政府可以根据宅基地的面积、使用情况、时间等因素,对农村宅基地进行税收管理,实现宅基地资源的合理配置。
总之,对于多出的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收费,政府应该采取多种方式来实现有效利用,通过收取合理的管理费、税收等方式,让宅基地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和发挥,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