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当事人达成避免争议和平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但它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离婚协议书只能作为司法部门审理离婚案件的参考依据,而非直接依据。
因此,离婚协议书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是否有效,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了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且双方自愿签署并经过公证,按照约定支付的话,就有一定的效力。但是如果协议书中并未明确约定,或虽然约定了却没有履行,那么离婚协议书就无法对抚养费产生约束力。
如果一方未按照协议约定支付抚养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强制执行协议中的约定。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协议约定和当事人实际情况,进行裁决。如果协议书中约定抚养费的数额未达到当地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或者当事人经济状况发生了变化等情况,法院可能会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并不是绝对有效的,双方应该充分考虑实际情况,约定合理的抚养费数额,并按照约定履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律框架内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