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被查实,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名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罪,其刑罚适用如下:
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较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挪用公款五千多元,虽然数额不算太大,但也属于违法行为。具体的刑罚需要根据行为人的具体情况、犯罪情节等来定罪量刑。如果行为人是当地政府的公职人员,那么处罚将可能更加严厉。如果行为人能够及时认罪悔过并且赔偿损失,情节可以被减轻,但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任何人都不应该有挪用公款的行为,无论数额大小,这是一种不道德,不合法的行为,如果有这样的错误行为,就应该勇于承认错误并主动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