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对存款的处理通常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而具体的写法需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以及各种因素来确定。以下是一般的写法:
1. 就存款的归属问题,协议中应首先明确双方在婚姻期间所持有的各项资产的归属,尤其是与存款相关的资产,如房产、车辆等。一般而言,若其中一方在婚姻期间向夫妻共同账户中存入的钱款较多,或双方在离婚时已经达成协议,那么该笔存款也应归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
2. 针对存款的分配方式,可以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协商结果,或参照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夫妻离婚时,应当按照各自对婚姻财产的实际贡献以及夫妻生活所需分配财产,即夫妻个人财产及共同财产,若婚姻财产不够支付共同债务,则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因此,具体的分配方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3. 对于存款款项的具体处理方式,一般分为三种:第一,按比例分配,比如按照各自的贡献分配相应的财产。第二,指定一方所有,即根据协议双方当事人的协商结果,对存款进行指定,如一方全部拥有。第三,共同支配,即存款按一定比例分配给双方,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
在制定离婚协议中,关于存款的处理,需要双方当事人在真诚协商的基础上,明确规定权利义务,以及资产分配方式,达成具体的协议。切记,任何协议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公正、平等的协商,绝不能违背法律规定、道德准则和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