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满5年后,是否需要交税视地区而定。在我国,分别实行“房产税与民生税并行”的北京市和“暂停房产税、单独推进地价税”的上海市等地,其税收政策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北京市,对于拆迁协议满5年后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需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计算基数为房屋的评估价值。然而,在北京市实行的“房产税与民生税并行”政策中,对于居民家庭唯一住房的房产税征收标准为0.3%~0.6%的超额部分,即不超过10年的房产税征收均以超过基础免征额的部分为最高限度征收。因此,对于拆迁协议满5年后的房屋,若其属于居民家庭唯一住房,则享有征税优惠。
而在上海市,则对于拆迁协议满5年后仍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但仍需要缴纳房屋土地使用税。房屋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基数为该房屋的评估价值,税率为7%。
总之,拆迁协议满5年后是否需要交税取决于当地的税收政策。在北京市,要视房屋是否属于居民家庭唯一住房而定,享有征税优惠的房屋只需缴纳超过基础免征额的部分房产税。在上海市,则需缴纳房屋土地使用税。因此,在签订拆迁协议时,应当询问清楚当地有关税收政策,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需要承担的税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