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修订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城市建设用地应当实行统一规划,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坚持房地产与经济发展的适度关系,调节供求关系,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土地资源是公共资源,应当在维护国家或者集体利益前提下,优先供应到公共用途和市场化经营用途,逐步减少供应到宅基地和商业用途。”
根据这些规定和政策,拆迁安置土地是用于公共用途或市场化经营用途的,不是用于个人住房的。拆迁补偿款作为一种经济补偿手段,只是为了补偿拆迁居民的生活、劳动和产权等的损失,而不是为了让他们购买新房的资金来源。
因此,在拆迁安置土地上购买住房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违规占用城市基本建设用地的,应当依法予以征收。同时,相关部门也将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处罚。
总的来说,拆迁安置土地是限制性用途土地,不仅不允许私人购买,而且在政府规划和监管下进行开发和建设,不得随意变更用途。因此,市民应当依法依规购买房产,遵守相关房地产规定,并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