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拆迁安置费的享受对象一般为在被拆迁房屋内居住超过一定时间的业主和租户,而编制教师并不在此范围之内。因此,编制教师无法享受拆迁安置费。
但是,一些地方政策规定,为了保障编制教师的居住安居,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例如在北京市,编制教师可在市区升级为安居小区,享受惠民补贴,住房补贴等福利待遇。
除此之外,有些地方的政策对于居住在学校教师宿舍里的编制教师,给予了一定的财政补助。比如,北京市编制教师在学校宿舍居住,可享受学校为其申领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帮助他们解决居住问题。
综上所述,虽然编制教师不能享受拆迁安置费,但可以享受一些其他的政策扶持和福利待遇,以保障他们的居住安居,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